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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德霖:墙,公共领域与中国城市和建筑——从深圳大芬美术馆谈起

时间: 2011.5.26

2011年5月25日晚上六点半,由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文化遗产系主办的“文化遗产周系列学术讲座”追加项目在中央美院5号楼学术报告厅举行。

这次讲座由美国路易维尔大学美术系教授赖德霖主讲,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教授郑岩主持。讲座开始,郑岩教授简单介绍了一下赖德霖教授:赖德霖教授先后在清华大学攻读建筑史、芝加哥大学攻读艺术史;现执教于美国路易维尔大学美术系。在简短的介绍之后,讲座正式开始。

此次讲座的题目是:墙,公共领域与中国城市和建筑——从深圳大芬美术馆谈起。赖德霖教授首先讲了这次研究课题的缘起,是他在去年参观完大芬美术馆后完成的。这个美术馆主要有三层,一层为市场,二层为展厅,三层有许多小方盒子,这些方盒子主要是用于天光和艺术家的工作室。美术馆外墙是许多方框,设计这些方框的初衷是可以让民众将自己的艺术品或者喜欢的画画在这些方框里,这些方框便起到一个画框的作用。这个美术馆不管是从视觉文化上来说还是从建筑特点来说都是具有独特性的,尤其是这个美术馆的外墙,由此我们进入讨论的点。墙,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化中扮演着十分特殊的角色,它有它的思想史语境。赖德霖教授讲到,墙是一种公共领域,在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争夺,我们今天讲座的主题便是这个历史的争夺。

接下来赖德霖教授从古至今开始梳理墙在不同历史条件下起到的不同作用。《释名》中将墙解释为:“障也,所以自障蔽也。”《说文解字》则认为:“人之有墙以避恶也。”墨子认为:“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这些古代的话语是那个时候墙的作用的体现,主要表现为牌坊和围墙。墙其实也是一种媒介,比如山西祁县的乔家大院中的影壁,广州陈家祠堂等等。在这里赖德霖教授引用了本雅明的一句话:不经意和专注截然对立……建筑代表了一种艺术类型,公众对它的接受可以在不经意间实现。在古代以致到今天墙作为一种媒介都是国家赋予了安全性的限制,因为这种限制使得墙并不能用于公共表达。近代很多艺术家比如石鲁、古元都有关于墙的艺术作品出现。而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公共艺术主要表现为:标语、壁画、海报、宣传画、墙报、大字报等等。具体表现有西单“民主墙”、邓小平画像广场等。改革开放后,商业的介入使得墙又重新有了宣传的作用。比如奥林匹克饭店、北京大学南校墙的拆除。回到艺术,1979年的“星星画展”在美术馆外墙上上映;徐冰作品“鬼打墙”;宋冬作品“泄密”;展望作品“清理一个废墟”;张大力作品“对话”;黄锐作品“拆那”等等都是关于墙而引发的。

讲座最后回到大芬美术馆,这种把艺术的自我表达交给民众的活动富有多层次,是多种多样的,比如2008年的在大芬美术馆广场的用石头刻成的美术史,和之前让民众随意画的较为轻松的表达,这种差异,而从政府的角度来说,他们是否愿意把这种公共的领域交给公民呢?在这样的思考中,赖德霖教授的课题报告也结束了。

接下来的互动环节,参加讲座的同学和老师都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尤其是李军教授和赖德霖的教授讨论让这个环节进入高潮。当然,这次讲座使大家都受益颇多,正如郑岩教授总结说的,赖德霖教授用开阔的视野,用历史学家的眼光来分析艺术的方法是很值得我们借鉴的。

艺讯网记者:陈镜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