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画能画到自己得意,实在是很快乐的事,也是很不容易做到的事。
以前画画,不满意处极多,即使当时满意的,后来还是不满意。怎么才得满意?一时弄不明白,也就扳不过来。
之所以不满意,渐渐体味到是缘于两种情况:
一种是,看到现成美好的东西,自己感动得不得了,不免就产生了照搬下来的冲动。做过以后才发现,其实,连看到的万分之一也表现不出,徒劳而无益。于是,不满意;
一种是,画得太讲道理,总是在“应该”与“不应该”、“正确”与“错误”之间徘徊。到最后,发现自己像在搞科研。于是,也不满意。
根结在“真实”再现上。虽然心里明白,生活的“真实”跟艺术的“真实”不一样,但是,往往还要吊在这个“真实”下面,像小猴子吊在母猴子肚皮底下一样。缺的是自信,只认为美存在于客观,不大相信是可以创作出美的新内容的。而艺术唯一要做的就是应该创作出别样的“生活”来。这“生活”是属于“精神”范畴的,人们尊崇你的艺术创作,原因是因你提供了“精神的食粮”给他。虽然,你有本事把东西画得让看的人想去摸,但他们只不过获得了些微的情愿接受蒙蔽的感觉和一点惊异、一点不屑。这可算不上大的“精神享受”,只有当你将他们带进非自然的、非正常的境界里,他们才可能体味到获得物质以外的一种愉悦。
创造得意之作的办法只有一个――在生活中发现“元素”。
“元素”可能什么都不是,不一定是个场景,也为必有情节,它是不完全的,有时还不合理,它也许只是一种关系,是含在石头里的“金子”,是飘逸的“魂灵”。
把这“元素”再“镶嵌”到设想的“生活”上去,给“魂灵”找到一个归宿,就可以完成一次新的艺术创作。这样去做,也就容易进入到得意的境地,也才会有“我就是上帝”的感觉。
“元素”的一个特质,是平常。所以,一旦抓到“元素”就大致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了”,就可以画出人们不曾看到或意想不到的东西。
“元素”最能体现艺术创作的绝佳状态――自由。而只有得到了自由,才有达到得意境地的可能。
“元素”在于发现,能随时发现,就能不断有所创造⋯⋯毕加索说:“人们还在寻找,而我已经发现了。”它发现的,其实就是“元素”。
文/广军
发表于《美术论坛》2007年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