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及其形式是于凡关注的一个重要主题,他想造就的不是一个现实的人,而是一个关于人的形象,以及这样的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形象之灵。
于凡做雕塑的方式,习惯从一个具体的形象出发,最后又做得不像那个形象。这实际上是一个从真实到想象的过程。这个过程比用写实形体表现一个现实的内容困难得多,因为它要求将语言和内容压缩成一个形象,这个形象既是一个想象化的形式,又是一个被自我化的内容。
这个形象既是内容又是形式,它是一种语言的形象。于凡并非只关注语言的形式实验,他的创作题材涉及历史、革命、宗教、传统和普通人。《1966》、《刘胡兰的牺牲》、《圣•塞巴斯蒂安》、《唐•仕女(官吏、母子)》、《W先生》,但这不是为了要再现那些历史和现实的真实,而是要表达一种情景。如牺牲、灵魂的轻盈、神迹。
于凡表达的不是历史,而是历史想象;不是宗教,而是神圣性;不是革命,而是牺牲;不是人本身,而是人的灵及其神秘性。历史、宗教、革命及其人,于凡觉得达不到那个历史、宗教、革命的现场和他人的内心。
这些现实意味什么呢?对他而言,首先是一个具体的图像,这些图像让他体会到某个很美的景象,比如《牺牲的刘胡兰》,刘胡兰倒在血泊中,他联想及在作品中呈现的并不是革命,而是一种牺牲的残酷性,以及浪漫性。对于凡而言,这种感觉是从现实形象中获得的一种启示性的神秘体验,但又不完全是当时的那个场域所具有的。比如他会觉得有一种牺牲或者灵魂的美,这是在转换时空后对图像的经验,在当时的在场,是不会有这种“美”的。
这种“美”不是一种唯美,而是一种历史和宗教意识渗透其中的美。这种美的表现,也不是写实的真实形象所能呈现的,于凡就试图造一种形象去体现这种感觉。他“惯常的工作方式是脑子中出现一件雕塑的形象、场景、形体、色彩,氛围逐渐形成后,随之的工作是寻找替身。”即先有一个想象性的感觉,再为这个感觉寻找一个形体。这个“替身”的成形,就是从现实到想象的形象。
于凡认为,“神迹不是来自幻想,而是现实,它否定了俗世的意义,显示其本真。”他的雕塑的意义似乎就是围绕着为这“本真”寻求一个形象,这种形象现实中没有,所以只能“再造”,而不是“再现”。形象的再造,他想到了中国传统的佛教造像或者山水画的方式,即从现实的形象中出发,找到一个基本形,再根据这个基本形进行想象性的发挥。
为什么一定要从现实的形象出发,而不是直接的天马行空的构形?这基于他对现实与奇迹的关系的认识,即“只有发生于现实之中的奇迹方称为神秘,缺乏现实背景的神秘只是飘渺的虚幻。”一切不是现实形象本身所直接体现的,都具有某种神秘性。这一神秘性来自现实表象所暗示的现实之外的精神存在。
他需要找到与这种现实之外的神秘性吻合的一个形象。实际上,这样一个形象的特征,应该是“只有现实之中产生,又疏离于现实之外的形象,方能表达这一神秘。”比如中国的佛像,只有一个基本的身体形象,没有更具体的形体细部,但佛像的神秘微笑照样洋溢于脸部,让人感同身受。于凡觉得这是一种东方之美,即“恬静、安详、神秘”。
《哈罗》就是这样一种语言的形象实验,他根据佛像和毛泽东挥手像合成了一个纪念碑式的“挥手”像,但这个挥手的巨人的脸部又是被模糊了,不见任何肖像特征。这个作品旨在研究佛像和文革雕塑的关系,既有形式上的相似性,也有这一形象所表达的神秘力量及其庄严性。
中国的雕塑传统中的形象特征似乎给于凡带来越来越多的启示,比如唐代彩塑的卡通和童真、魏晋塑像修长的形体、佛像的巨制体量及庄严性、脸部微妙而简括的线条及神秘性。这都使他感到“具象雕塑的构图都是仪式化的。这使它区别于现实之人。产生独特的美。”从类似现实的基本形,寻求一种想象化的形式,这是中国艺术的语言观念。这使于凡认识到“西方的具象雕塑更接近于现实的真实,而东方的雕塑则更接近人的想象。”他认为,“具象雕塑应自成一体,彻底告别对现实的模仿,二者之间只有模糊的相似。”
对现实的具象的“再现”,是西方写实艺术的基本观念。自九十年代后,于凡所做的所有努力似乎都是为了摆脱西方意义的写实模仿。为了摆脱对西方写实语言的依赖,于凡曾经尝试观念化的装置形式。他脱离了西方意义的写实模仿,但实际上又是一种对西方观念艺术的模仿。
经过一段非雕塑化的观念艺术后,于凡重新回到雕塑本身的形象语言。任何现实之外的精神意义的表达,以及为这一内在精神所寻找的形式,都应该合并成一个形象来呈现,尤其是对人及其精神的内在表达。这种表达是一种从历史的现实到精神的现实,最后达到语言的现实。对于凡而言,这个观念越来越明确。中国的艺术传统无疑给与他很大启发。
中国的艺术传统不是直接模仿自然形式,也不直接表现现实的第一感受。在绘画形式上,只是根据一个自然的相似性,进行图像的再造。这既不是自然的形象,但也不是非自然;第二,中国艺术并不表达日常生活的第一感觉,他只表达跟心灵有关的东西,它既不是现实题材,也不是纯观念,而是人的灵韵,或一种自然的泛灵意义的灵。
比如《白马与水兵》,很难感觉到马和水兵的肉身感觉,而是感到他们身上有一种灵韵。马和水兵,就像是从真实的马和水兵形体中走出的“马和水兵的灵”。这就是中国的形而上。比如说看到于凡再造的一匹马或一个水兵,实际上看到的是马和水兵的灵的形象,而非他们的真实外形。
这样一种关于人的表达,并不是要一种现实的形象,甚至现实的形象就是一种遮蔽。人的“灵”是一个比较中国的话题,于凡认为问题“不在于马健壮,它的肉,它的骨骼,它的体魄。在于它本身的气质,一个灵在里边,马给人大概的灵是什么。说白马王子,不是说白马王子长得肌肉都发达,而是说白马给人的一个印象,它是空灵、浪漫的,是在现实之上,这是一个白马的概念。”
这样一个人的形象是语言想象意义的人,但已经不是为了对再现的摆脱。在中国在进入晚清、民国以后直至当代,关于人的形象的艺术,到现在为止还是个很年轻的课题。中国传统一直把人画得虚无缥渺。中国的思想传统也只是讨论泛灵论意义上的人,即人只是具有跟山水和树木一样的灵,并不触及人格和主体意义的人。
将人与自然分开,强调主体的人,是五四之后对西方启蒙思想的吸收,这也是中国革命的思想基础及其合法性。当代艺术尽管对现代中国的人的形象有诸多表现,但并没有找到表现人自身的现代语言。关于人的形象的语言形式,在中国可能是一个更复杂的思想和语言实践。一方面,中国传统有关于人的灵的表达,于凡也注意到了这一传统根源及其现代适用性;另一方面,他也注意到革命和西方宗教意义中的人,这个西方遗产中的人具有的牺牲和庄严性,实际上也成为于凡这一代人的现代记忆。
他试图再造一组当代现实中的男人和女人:“W先生”和“L小姐”。他想定义他们的“灵魂是轻盈的、跃动的。轻盈也是爱的表达(自我挣扎在苦海中的人无暇顾及他人)。把他从重负中解脱出来当然是爱。宗教根本上并不是信一个神,也不失为神牺牲、奉献。宗教是因悟清宇宙和生命的美而自然生出的爱意,这爱施予一切造物。”
在自己的当代“造人”中,于凡相信雕塑如果不指向现实,则一定应该走向宗教的像似性。他实际上在尝试使中国传统的“自然人”和现代的主体人得到一个统一,即泛灵的爱和现代牺牲在一个“新人”身上重新合成。
这当然不仅是一个语言改造的企图,在同一个形象的重新合成或对灵的构形时,精神和形式的再造就是同一个“体”,所谓语言就是这个“体”自身的形象,这个形象既是主体,也是形体。
2009年7月4日写于望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