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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A读书丨阿恩海姆与《艺术与视知觉》

时间: 2020.11.17

【图书信息】

作者: 鲁道夫·阿恩海姆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副标题: 视觉艺术心理学
原作名: Art and Visual Perception: a Psychology of the Creative Eye
译者: 滕守尧 / 朱疆源
出版年: 1984
页数: 640
装帧: 平装
丛书: 美学译文丛书
统一书号: 2190-094

【内容简介】

《艺术与视知觉》是一本完全重新编写过的书,它采用一种不受羁绊的写作风格来系统地陈述艺术与视知觉。 书中力图将那些潜在的原则清晰地陈述出来,阐述了视觉所具有的倾向于最简洁结构的趋势、视觉图式细分的发展阶段、知觉的动力特性及其他各种适用于所有视觉现象的基本原则,以使读者能够更清楚地看到形状、颜色、空间和运动等要素都可以作为一个统一的媒介呈现在艺术作品中。

【作者简介】

鲁道夫·阿恩海姆(Rudolf Arnheim,1904-1994),原籍德国,1946年定居美国。曾先后就任于纽约社会研究院和劳伦斯学院,1968年后担任哈佛大学艺术心理学教授,1974年退休后担任密西根大学艺术史系访问教授,1976年获“全美艺术教育协会突出贡献奖”。主要著作有《艺术与视知觉》、《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电影作为艺术》、《艺术心理学新论》、《熵与艺术》等。

【目录】

总序

引言

第1章 平衡

1 在一个正方形中隐藏的结构

2 知觉力剖析

3 当同一个正文形中有两个圆面出现的时候

4 心理平衡与物理平衡

5 为什么需要平衡

6 重力

7 方向

8 各种类型的平衡图式

9 顶与底

10 左与右

11 平衡与人类心理

12 平衡必须传达意义

13 坐在椅子上的塞尚夫人

第2章 形状

1 作为一种积极的探索工具的视觉

2 捕捉事物的本质

3 知觉概念

4 什么是形状

5 以往经验的作用

6 对形状的观看

7 简化

8 造成简化的条件

9 物理简化

10 有关简化的试验

11 整平与尖锐

12 一种生理学理论

13 为什么眼睛能看清真相?

14 艺术中的分离

15 什么是部分

16 组合原则

17 艺术中的实例

18 结构骨架

第3章 形式

1 定向的改变

2 倒立的物体

3 投影

4 立休的视觉概念

5 如何选取最佳方面

6 埃及人采用的方法

7 透视缩短

8 重叠

9 重叠法的好处何在

10 平面与深度的相互作用

第4章 发展

第5章 空间

第6章 光线

第7章 色彩

第8章 运动

第9章 张力

第10章 表现

回顾

【序言导读】

看起来,艺术似乎正面临着被大肆泛滥的空头理论扼杀的危险,近年来,真正堪称为艺术的作品已不多见了。它们似乎存在于大量的书籍、文章、学术演讲、报告会、发言和指导等上面——这一切都是想要帮助我们弄清楚什么是艺术,什么不是艺术;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创造了什么作品,他为什么或为了谁才创造了这些作品,等等——组成的洪流中淹没了。在我们眼前出现的是一具被大批急于求成的外科医生和外行的化验员们合力解剖开的小小的尸体。这一切促使我们去假想,在我们这个时代,艺术是一种不确定的东西。原因在于,我们对艺术的大量谈论和思考。

上述诊断或许是很肤浅的,但人们对艺术现状的不满,却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如果我们认真追查原因的话,就会发现,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继承下来的文化现状不仅特别不适宜于艺术生产,而且还反过来促使那些错误的艺术理论滋生和蔓延。我们的经验和概念往往显得通俗而不深刻,当它们深刻的时候,又显得不通俗。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忽视了通过感觉到的经验去理解事物的天赋。我们的概念脱离了知觉,我们的思维只是在抽象的世界中运动,我们的眼睛正在退化为纯粹是度量和辨别的工具。结果,可以用形象来表达的观念就大大减少了,从所见的事物外观中发现意义的能力也丧失了。这样一来,在那些一眼便能看出其意义的事物面前,我们倒显得迟钝了,而不得不去求助于我们更加熟悉的另一种媒介——语言。

由于不能凭借自己的视觉去理解大师们的杰作,就使得许多人尽管经常出入画廓,并收集了大量有关绘画艺术的资料,到头来还是不能欣赏艺术。他们天生具有的通过眼睛来理解艺术的能力沉睡了,因此很有必要设法唤醒它。而唤醒这种潜在的能力的最好办法,就是拿起铅笔、画笔、凿刀,甚至相机。然而即使这样去做,那些长期养成的坏习惯和错觉,仍然会阻断那些无助者前进的道路,除非他们能从别的地方求到保护和帮助。通常,他们会从某些展示于眼前的视觉样品中获得帮助。例如,向其展示这些样品的缺陷或优秀之处。但这些帮助往往不是以哑剧的形式出现的。人类有充足的理由相互交谈,我相信,对于他们面对的艺术,情况同样如此。

但此处我们必须听取那些反对在画室或艺术工作间使用语言的艺术家和艺术教师的意见。在他们看来,视觉事物是决然不能通过语言描述出来的。这样的见解,当然有其合理的成分。一幅伦勃朗绘画所产生出来的那种特殊的经验,用描述性和解释性的语言只能将它部分地表达出来,而这种局限性在我们欣赏艺术时也并非是一种个别的事例。事实上,这一见解同样也适合其他任何一种经验对象,没有一种描述或解释——即使是最熟悉老板的秘书对老板的特征的描述,或是外科医生对他熟悉的病人的腺体组织的描述那样,能够把自己对于对象的经验完全表达出来。这种描述或解释充其量也不过是运用几个一般的范畴,把这些经验的大体轮廓呈现出来。科学家们可以建立起概括性很强的模型,如果他幸运的话,这种模型还能够为他提供理解某些特定现象的本质所必需的东西。然而,所有的科学家都很清楚,对于某一个别事物来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另外一个可能把它完完全全地再现出来的个别事物,而且也没有必要去对这个现存的个别事物进行全面的复制。

同科学家一样,艺术家也运用类似于形和彩等要素,在个别事物之中猎取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他们并不打算去猎获这些个别事物的全部,因为即使想这样做,也不可能做到。因此,理解或解释一件艺术品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提出和制造某些指导性的原则。对艺术的理解和解释,并不比理解和解释其他复杂的事物(如生物的身心构造)更困难多少,艺术是由有机体创造出来的,因此它不可能比有机体本身更为复杂,当然也不一定会比有机体本身简单。

如果我们看到了或感到了艺术品的某些特性,然而又不能用语言把它们描写或表述出来,其失败的原因又在哪里呢?可以肯定,这种失败不是因为我们运用了语言,而是因为我们的眼睛和思维机器不能成功地发现那些能够描写或表达这些特征的概念。当然,语言并不是我们的感觉同现实接触的通路——它仅仅是给那些看到、听到或想到的事物赋以名称。但对于描述和解释视觉对象来说,语言却并不是一个生疏的或不合适的媒介。相反,它不是指向别的,而是我们的知觉经验,这样一些经验,必须经由知觉分析,才能被命名。所幸的是,知觉分析十分奇妙。它能强化我们的视觉——通过穿透一件艺术品,直到再也不能穿透的极限。

持另一种偏见的人认为:语言分析会麻痹人们的直觉创造能力和悟解能力。这种见解同样包含着某些真理的内核。以往的历史和现在的经验都向我们表明,仅仅依赖固定的公式和处方,会给人们造成多大的危害。但我们能不能就由此得出结论说,在艺术这一领域里,当心灵的一种能力发挥作用的时候,另一种能力就必定要失去效用呢?事实不是已经证明,乱子恰恰就发生在心灵的一种能力发挥作用而心灵的其他功能都受到抑制的时候吗?不仅理智干扰直觉时会破坏各种心理的平衡(只有这种平衡才能使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愉快),当情感压倒理智时也会破坏这种平衡。过分地沉溺于自我表现并不比盲目地服从规矩好多少。对自我进行毫不节制的分析固然是有害的,但拒绝认识自己为什么要创作以及怎样创作的原始主义行为同样也是有害的。现代的人能够而且必须在崭新的自我意识状态下生活,生活的任务或许是更困难了,然而却没有任何捷径可循。

这本书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一,就是对视觉的效能进行系统的分析,以便指导人们的视觉,并使它的机能得到恢复。就我的记忆所及,我的一生从未间断过对艺术的关注——研究它的本质和它的历史,欣赏它甚至亲手创造它,与艺术家、艺术理论家和艺术教育家接触和讨论等。我对艺术的兴趣随着我对心理学的深入研究而变得更加浓厚了(我所说的心理学当然并不局限于“情绪”范畴,而是指研究所有心理表现的科学)。某些艺术理论家承认,自己从心理学著作中大受启发,而另外一批艺术理论家则没有意识到或者不愿意承认,他们正在从心理学中受益。但不管承认不承认,实际上他们自始至终都在运用心理学,——不是家传的,便是其他人留传下来的,只不过大部分都低于我们目前所掌握的知识水平罢了。正是出于这样一个原因,我才试图把现代心理学的新发现和新成就运用到艺术研究之中。

另一方面,许多心理学家亦对艺术产生了专门的兴趣。但凭良心说,他们对艺术的研究尚流于表面,其对艺术的理解仅仅是九牛一毛,因而对读者少有帮助。之所以这样说,首先是因为心理学家仅仅是把艺术活动视为一种与罗莎克墨点或问卷调查毫无区别的东西。他们局限于接触那些可以度量和计算的东西,或是那些从心理实验、医学或精神病学实践中获得的概念。我想,我的这样一种警告或许是必要的,因为艺术也同其他研究对象一样,需要的是一种同研究对象的亲密无间的关系和认识,而这只能从长期的热爱和耐心的投入中获得。一种好的艺术理论必定透出画室或艺术工作室的气味,虽然其语言有别于画家和雕塑家的日常谈论。

不可否认,我个人所作的研究亦有多方面的局限性。首先,我所涉猎的仅仅是某些视觉媒介,而这些视觉媒介中多半又是彩色绘画、雕塑、素描等。可以肯定,这样一些选择或强调并不是随意的。这些传统艺术门类积累了大量的例证,这些例证中包含了质量最高、品类最多的作品。它们准确地例证了唯有来自心灵的作品所具有的形式的方方面面特征。这样一些特征同样适合摄影和表演艺术,虽然在这些艺术中稍欠明显。事实上,本书的研究是从我二三十年代对电影的美学和心理学分析中发展而来。

我的著作的另一个局限是心理学方面的。可以说,心灵的各个层面方面都与艺术有关,不管是认知层面的,还是社会、动机方面的。艺术家在社群中的位置、其职业对于他自己与其他人之关系的影响、创造性活动对心灵之自我完满和智慧的追求等,都不是本书所要探讨的东西。同样,此书的研究也不涉及消费心理学。我仅希望读者能从此书展示的大量图像和解释中获得好处或满足。这些图像涉及事物之形状、色彩和动态等诸方面。为这片丰茂多样的“荒地”理出头绪,为之设计出形态,从中推衍出原理等,已经够使我忙得不亦乐乎了。

我的第一个任务是:去描述我们看到了什么样的东西,又是什么样的视觉机制在解释这些东西。如果仅仅停留在表面,我们整个的努力将会受到阉割,变得毫无意义。眼睛看到的形状如果离开了这些形状传达的意义,这些形状就变得毫无意义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总是不断地从眼睛看到的形状走向其传达的意义的原因所在。一旦我们深入到这一层面,就会期望去重新把握那些我们有意地将我们的视野变得狭窄时失去的更深层的东西。

我的心理学思考基于的原理以及本书引用的心理学试验,都是来自格式塔理论——一种心理学原理。必须指出,这种理论与那些以格式塔命名的各种心理治疗无关。“格式塔”一词是一个普通的德语名词,意指“形状”或“形式”。但从20世纪初开始,它就被用来指一种科学原理,而这一科学原理又是从感知觉试验中得出的。多数人承认,当今所有有关视知觉的认识的基础,都是在格式塔心理学试验中奠定的。而我提出的新的见解,亦是在钻研这一学派之理论和实践后形成的。

更特别的是,格式塔心理学从诞生之日起,就同艺术有着天然的关系。格式塔心理学的奠基人——韦太默、柯勒和卡夫卡的著作,也大都涉及了艺术问题。但还有另一个需要提及的重要事实:这些理论所遵循的最重要的指导原则,一向都使广大艺术工作者听起来十分顺耳。事实上,那种类似艺术家对现实观看的视觉过程,越来越使科学家们认识到,对自然界的大多数现象的描述,仅仅通过对其局部进行个别分析的方法是无法完成的。对于大多数艺术家来说,“整体不能通过各部分相加的和来达到”的思想,并不算什么新奇的东西了。多少世纪以来,科学家们就能通过那些无须复杂的组织活动和相互作用活动的简单推理,对现实作出极其有价值的分析。然而,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假如不能把握事物的整体或统一结构,就永远也不能创造和欣赏艺术品。

冯·艾伦费尔斯(Christian von Ehrenfels)在他那篇首次提到格式塔这个名词的论文中指出,如果让12名听众同时倾听一首由12个乐音组成的曲子,每一个人规定只听取其中的一个乐音,这12个人的经验相加的和就绝不会等同于同一个人听了整首曲子之后的经验。后期格式塔学派所作的一系列试验都是旨在证明,在一个整体式样中,各个不同要素的表象看上去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主要是取决于这一要素在整体中所处的位置和起的作用。在阅读这些试验报告的时候,任何一个有头脑的人,都会对眼睛在观看一幅简单的线条画之类的简单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追求统一和秩序的积极倾向赞叹不已。所有这些试验都证明了,视觉形象永远不是对于感性材料的机械复制,而是对现实的一种创造性把握,它把握到的形象是含有丰富的想象性、创造性、敏锐性的美的形象。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那些赋予思想家和艺术家的行为以高贵性的东西只能是心灵。心理学家们已经发现,这一事实实际上并不是一种偶然的和个别的现象,它不仅在视觉中存在着,在其他的心理能力中同样存在着。在人的各种心理能力中,差不多都有心灵的作用,因为人的诸心理能力在任何时候都是作为一个整体活动着,一切知觉中都包含着思维,一切推理中都包含着直觉,一切观测中都包含着创造。

用这种观点去解释艺术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是再恰当不过的了。我们再也不能把艺术活动看作是一种超然的、受到上苍神灵秘密资助的活动,更不能把它看作一种与人们在其他生活领域中的所作所为毫不相关的活动。那些导致了伟大的艺术品的崇高的观看活动,看起来只不过是从那些最普通和最谦卑的日常观看活动中生发出来的。正如那些毫无诗意的寻取信息的活动也应该算作艺术的活动一样(因为这种活动中同样也涉及赋予现实以形状和意义的成分),艺术家的想象和表现,反过来也应该被看作一种生活的工具,这就是说,是用来理解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和住在什么地方的一种高雅的方式。

人们发现,当原始经验材料被看作一团无规则排列的刺激物时,观看者就能够按照自己的喜好随意地对它进行排列和处理,这说明,观看完全是一种强行给现实赋予形状和意义的主观性行为。事实上,没有一个从事艺术的人能够否认,个人和文化是按照它们自己的“图式”来塑造世界的。然而格式塔学派的研究却向人们宣称,人们面对着的世界和情景是有着自身的特征的,而且只有以正确的方式去感知,才能够把握这些特征,观看世界的活动被证明是外部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与观看主体的本性之间的相互作用。既然经验中存在着这样一种客观因素,在形成关于现实的概念时,究竟包括没包括这一客观因素,就成了区别完整的现实概念和非完整的现实概念的关键所在。进一步说来,一切完整的概念都应该包含着某种共同的(或普遍的)真理内核。这一内核使得一切不同时代和地区的艺术能够对一切的人发生作用——这也是对于那种毫无节制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弊端的一副十分必要和十分急需的解毒剂。

最后,我们从“视觉不是对元素的机械复制,而是对有意义的整体结构式样的把握”这一发现中,同样也汲取了有益于健康的营养。如果这一发现适合于感知一件事物的简单行为的话,那它就更应该便于艺术家对现实的把握。很明显,无论是艺术家的视觉组织,还是艺术家的整个心灵,都不是某种机械复制现实的装置,更不能把艺术家对客观事物的再现,看作对这些客观事物偶然性表象所进行的照相式录制(或抄写);换言之,这些科学发现使人们愈加坚信,虽然艺术形象远远不是“酷似现实的形象”,它们仍然能使人感到是真实的。

由于艺术教育领域也在自己独立的研究中得出了与上述结论相同的见解,我的观点和信念就更加牢固了。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沙夫尔西莫恩在古斯塔夫·布雷提什理论的鼓舞下对艺术问题所作的那些脚踏实地的研究。这些研究进一步地证明了,在心灵为获取一个有秩序的现实概念的斗争中,总是以一种法定的和合乎逻辑的方式,从把握最简单的知觉式样开始,逐渐过渡到把握最复杂的式样。各种迹象都向我们说明,在格式塔心理学试验中所揭示出来的各种知觉法则,同样也适合对发生学的研究。在本书的第四章中,我已经对这种理论的某些基本方面,从心理学角度作了论述。这些论述,还即将在沙夫尔西莫恩先生编著的另一本书中以更详细的形式出现。西莫恩先生还在他已经出版的那本《论艺术活动》中阐述了他那令人十分信服的观点。他的基本观点就是:用艺术的方式把握生活的能力,并不是少数几个天才的艺术专家特有的,而是属于每一个心智健全的人的,因为大自然给每一个健全的人都赋予了一双眼睛。对于心理学家们来说,这就意味着,对艺术的研究,是对人本身研究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

由于我在探讨和阐述自己信奉的真理时有着一股不顾一切的片面性,这就必然会使得我的某些同行感到不快或不满。当然,这种不满,部分还来自我在自己的结构中为保险起见所设置的那些类似烟气排放装置、旁门出口、太平间、等待室等附加设备的东西。这些东西使得整个结构过于庞大,从而使人眼花缭乱,判不准方向。但导致这种片面性的最主要原因却在于,我总是觉得,在某些情况下,采用一种先是粗略地提出某种观点、然后让后来的信奉者和反对者在争辩中去补充它的方式,是十分有用的。此外,我还必须向那些在本书中引用过他们的材料的艺术专家们道歉,因为我本应该而且可以做到更加充分地对这些材料加以利用的。在目前阶段,要想凭一个人的力量,全面地和令人满意地把视觉艺术理论和视觉艺术之间的关系描述出来,是不太可能的。因为要想把两种事物作一番比较,就必须预先对它们作出许多的矫正、安置,甚至还要对它们之间的裂缝进行弥补。最重要的是,我必须做到心中有数,知道哪些是我无力证明的,哪些应该由我自己亲眼观察而不是靠别人提供证据;我还必须勇于承认,哪些还有待于后来的人进一步进行系统地证明和探索。当这一切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都做了之后,我仍然体验到了某种类似海尔曼·麦克维莱曾经表达过的那种心情,“我完成的这本书仅仅不过是一幅粗略的草图而已,——不!它最多不过是为制作草图而画的草图。啊!我多么需要时间、力量、现金和耐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