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美术评论的主要成就在于对美术创作原理和创作规律的探寻和研究,其中包括对造型艺术普遍原理和具有一些特殊性的民族艺术创作原理的探讨。对艺术与政治、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传统、艺术的民族性与世界性、艺术形式语言的独立价值与意义、艺术的现代性与现代形态等方面,都有相当的硏究成果,有力地推动了新中国美术的健康发展。但近20年来,我们在讨论探索性和前卫艺术时,在理论上遇到了新问题:它们当中的一部分在观念和表现语言上已经越出了传统美术的范畴,也就是说它们己不再关注形式美感,而用综合媒材、新科技图像表达某种观念,予人以视觉和心理的刺激,起到某种社会作用。这些作品正在向“视觉文化”演变。这是一个涉及文化学、哲学和美学的复杂问题,需认真研究,从理论阐述其价值、意义及局限性。当然,这种新艺术形态的出现,叫观念艺术也好,视觉文化也罢,不可能替代有悠久传统、以审美为目的的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我们必须仍然坚持以审美为手段和目的艺术创造形式,而且应以它们为主体,不断在拓展和创新中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但同时,也必须认真对待新形态的观念艺术和视觉文化,予以适当的接纳、吸收和改造,使其适应中国的社会现实。
有人以观念艺术和视觉文化不适合中国国情和群众看不懂为由,主张将之拒于门外,这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艺术与国情的关系,是个相互交融的过程,这己为西方一些艺术形式在中国传播,逐渐融入中国现代文化的事实所证明。至于有人认为,只有多数人看得懂的艺术才可能是为大众服务的,反之则是脱离大众的,这种看法也不够全面。艺术要服务于大众,当然要让群众看懂、看明白,而且看懂和看明白的人越多越好。不过,艺术品被群众看懂、看明白有不同的情况,有的作品可能一看便明白,有的则要有一个过程;有的艺术形式为群众喜闻乐见,有的则可能要通过引导才可能为群众所理解、接受。例如源自西方的抽象主义艺术,不少中国观众甚至一些艺术家曾经因不解其意而斥之为荒诞、怪异而将其否定,但经过一些解释,经过反复展示之后,人们逐渐认识到,它不仅是一种可以欣赏的艺术形式,而且可以承载积极的思想内容。此外,艺术上的“懂”也是一个广泛的、不确定的概念,许多人同时看一件艺术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喜欢或欣赏,甚至有不同的理解,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不能用旧的思维方式要求每一件作品立即为绝大多数人认可。一时只为少数人理解和赞赏的作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征服越来越多的观众。不过前提是,这些艺术家的心态是纯洁、真诚的,心里是装着社会大众而不是谋私利的;它们的内容应该是积极、健康、向上的,是有助于人民团结、国家统一和社会进步的。
在新形势下,如何坚持和执行艺术服务于社会主义、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方针,对我们理论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仍然要积极支持和大力扶植易为大众所理解、接受和欣赏的艺术品类和形式,注意提高“俗”艺术的格调,防止和抑制可能出现的低级趣味;另一方面,要积极扶植高雅艺术,培育能反映我们时代精神,有鲜明民族气派的艺术品。还要不断学习,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领域,不断研究新问题,关注和研究新形态的艺术,既不要为“皇帝的新衣”所迷惑,也不能用简单的方法来判断作品艺术上的是非,要有全局和前瞻的目光,要有坚持真理和改正谬误的胆识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