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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彦:违章和合法——城市生长的双重变奏

时间: 2020.11.6

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种与之相关的生产方式,包括那些通常意义上被我们所理解的社会,都生产一种空间,它自己的空间。我们不能把城市理解为只是聚合着民众和物质的空间,也不能把它仅仅看作是由种种文本和规定所组成的空间……因为城市有它自身的实践:它塑造自己,其空间恰如其分。因此,就需要通过一种研究去理解这空间,它的起源、形式以及所属的时代,包括日常生活的节奏,全部的独特性和丰富性。

——Henri Lefebver,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Blackwell Publishing, 1991, p.33

按照法国著名城市社会学家列斐伏尔的说法,任何一座城市都生产它自己的空间。所以,在他看来,城市存在着一种生产。列斐伏尔使用了“生产”这个词,说明在他心目中,城市空间之所以呈现着复杂的面貌,说明它本身不是概念化的,不是物质化的,也不是表面上看由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文本和规定所构成的。这个空间是它自己的,自己生产自己,自己塑造自己,自己适应自己。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列斐伏尔的看法,几乎可以认定,城市空间有其独特的生命力,不是简单的外力所能够干扰的。这个独特的生命力,指的就是“空间的社会生产”。

“空间的社会生产”是一个政治经济学的概念,表明城市生长的过程也是政治与经济空间形成的过程。然而,城市的生长却又表明,它的确有一种奇特的生命力,似乎并不完全按照人们所预期的方式,尤其不完全按照城市的权力拥有者的伟大意图来呈现自身。我几乎可以肯定,从任何一座城市的权力拥有者看来,从那些希望城市能够按照预期的规划干净利索地“穿衣戴帽”、彻底快捷地“小区化”或“园林化”的城市上流阶层看来,我们的城市可以说到处都有令人瞩目的违章现象,到处都存在着让美好城市难堪的地表疮疤。

表面看来,违章正是城市的管理者、权力者和上层阶级所极力去除的现象。城市的主人们无法容忍任何有碍观瞻的违章,是因为城市成了他们的业绩所在,而违章则是毁坏了这一点。

可是,城市发展史告诉我们,违章和城市一样古老。也就是说,自从人类创造了城市以来,就有了违章这个现象。为什么?是因为城市在一开始时肯定是按照某种意志,权力的意志来成形的。可谁又能论证这权力的意志是不违章的呢?城市既然作为权力的重要器物,那么,它首先要体现权力本身。而用权力去分割空间、从而让空间从自然的状态中转变为支配与被支配的双重空间,就成为城市建设的逻辑起点。这就意味着,城市空间一开始就呈现出互相挤压的状态,并表现为主流空间与非主流空间的巨大等级差。这里已经存在着双重的“违章”了:对自然空间的改造和对非主流空间的挤压。这说明,那些反对违章的城市建设者们,同时也是城市违章的始作俑者。那些把违章看成仅仅是城市普通贫民和居民胡作非为的看法,正好掩盖了城市发展的历史真相:城市正是在违章和合法的双重变奏交替之下生长起来的。一方面,我们需要为城市制订足够抑制胡作非为的法规条例,以防止城市的恶性膨胀;另一方面,正是在违章和合法的双重变奏当中,在这两者的交替运作当中,城市获得了属于自身、因而也属于它的所有居住者利益的属性。城市按照居住在特定场所内那些不同的利益集团的博弈结果来塑造自身,建设自身。所以,城市在理性的外表下,总是顽强地呈现出它的非理性来。结果是,不同阶层的人们对利益期待的差异,导致了他们各自对违章与合法的不同解读。一般而言,那些处于底层的居民,他们的违章几乎是本能的,迫不得已而又充满着奇异的创造力。他们的违章既半遮半掩又处处可见,并且总是从内向外的一点一滴地扩张,表现为一种不顾及外表的空间蚕食方式。这种方式在旧城区存留下了大量的例证,生动地为城市的生长提供了令人不可思议的证据。而城市上层的违章总体上来说是合法的,发生在大范围的地区,公开化,涉及到空间利益的重新划分,涉及到在象征领域采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或风格去书写“伟大的”城市。

这表明,城市上层一方面去除违章现象,另一方面却在制造违章现象。同理,城市底层众多的居民们,他们几乎凭着本能去扩展自己的空间,创造着令人难以想象的空间生长方式。从违章这个角度来看,城市上层和城市下层一直都在“合作”,违章和合法也一直都在“合作”,使城市日复一日地创造着自己独一无二的空间,使空间变成一种社会化的生产方式。

因此,全部的问题就在于:城市的历史表明,一座城市之所以能够用“生长”这么一个生物学概念来描述,是有其道理的。城市的发展在统治阶级不断的利益瓜分之下,总是悄悄地沿着某种违章的途径走出自己的道路。我的意思是说,正是违章和不违章的反复博弈,正是此时违章而彼时不违章,或者相反,彼时违章而此时不违章的历史性置换,正是对城市制度的修订与反复,城市不同阶层的历史性变换,城市权力的经常性转移,使城市成为一个活生生的、因而是现实的生命体。列斐伏尔的“空间的社会生产”,理所当然包括了对违章与反违章的认识。这说明,违章也是一种现实的社会生产,一种潜在的生产之道。违章是那些违章者生存和发展的绝妙捷径,更是攫取权力的特殊飞地。

一座城市的发展,说来说去,就是如何使违章合法化、同时又使合法变成违章的历史博弈过程。有时,利益在这过程中被出卖、被透支、被玩弄;有时,利益在这过程中转变成货真价实的权力所得。于是违章就成了一种动力,推动着城市的无序化进程,并和有序化一起上演了一出奇妙的双簧戏。

我们关于城市违章的话题,其实就是从这出双簧戏似的双重变奏开始的。

检索历史,所有人类创造的城市,无一例外都是权力集中的产物,无不体现了权力的强力意志。考古学已经提供了很多城市起源的例子,说明人类是如何从一个自然村落发展成为聚居中心,再发展成为宗族所在地,然后再演化到城市。城市出现的数量和规模,既书写了财富增长、集合、分散的复杂过程,也表明了战争出现的频繁程度与剧烈程度。然后就是王国,就是在王国的名义所进行的分封,使城市成为国王或天子分给属下与宗亲的“礼物”。《说文解字》对于“城”字的解释,已然道出了中国早期城市的性质:城,宬也,通盛。城就像一只碗,里头装着不同数量的居民和财产,以此表明分封的等级与尊卑。这说明,不仅城市的出现,包括城市的每一次变化,都以权力的强势与集中为归依。

权力不仅意味着支配,也象征了秩序。城市一开始就在权力的监控下,按照严格的规章制度来发展。这说明,所有城市的规章制度都是权力者们根据自己的最大利益而制订出来的。所以,城市诞生的同时,就出现了对原有空间的整顿。大凡原有空间当中,只要不符合空间权力划分规则的,从大的范围来讲,都可以称之为违章。这样一来,违章就真的出现了,它成为背离权力规则的一个说明,也成为为维护权力秩序而需要去除的一个现象。

但是,城市本身是复杂的,包含着多种不同利益集团的分配取向与占有欲望,所以城市空间日益呈现出复杂的态势。不仅不同时期的权力支配形式会影响到城市发展的规模与面貌,而且,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也同样影响到城市的格局与模式。所有这些,都势必体现并落实到决定城市发展的规章制度上。尤其到了资本主义时期,大工业生产方式强力推动了全球的城市化发展,城市日益成为人类文明的中心。这样一来,城市的多样化格局也就带来了规章制度的多样化,同时也出现了多重性质的违章现象。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中国的发展呈现了一种让人迷惑的公认的独特性。一方面,就目前发展速度而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不管在速度上还是规模上,可能都是世界第一的;另一方面,中国城市的杂乱面貌和几乎没有逻辑的风格与样式的拼合性质,也可能是举世无双的。如果不是库哈斯在《大跃进》一书中认为广东珠三角的杂乱就是其风格原点的话,大概那些饱受现代主义建设风格熏陶的建筑家们,仍然会骂不绝口,心急如焚。

但是,更重要的问题还不在这里。新一轮的城市化浪潮所掩盖的是土地重新分配带来的巨额利润,以及这巨额利润的真正流向。唯美主义者的建筑家们只盯着珠三角乱七八糟的风格拼凑说三道四,城市理想主义者也仅仅从“时代精神”的角度对此大加挞伐。反倒出生记者的库哈斯是个明白人,透彻了解其中的缘由。他不仅把一个让建筑界嗔目结舌的精彩怪形献给了中央电视台,更把一套支持混乱现象的理论,以“后现代”之名(正确来讲应该叫“库哈斯主义”)送给了新一代中国的建筑新锐们。库哈斯非常了解在一个利益大规模重新分配的新的经济改革的权力格局中,混乱绝对不等于非理性。恰恰相反,是理性选择了表面的混乱。也就是说,在珠三角所呈现的,其实是一种表面看似混乱、实质并不混乱、甚至是精于计算的经济理性原则。

这是一种什么原则?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合法的违章原则。违章就隐藏在合法之中,从而让空间得以依据支配的格局自由地另行分配。

显然,这也是来自城市发展的理性原则与经济原则,其标志有两个。一个是规划红线,第二个则是大规模的城区拆迁。红线是规划的象征,它出自由政府主导的城市规划师们的杰出头脑,并躺在规划局资料馆的庞大数据库里。它代表了合法性本身,代表了对城市发展的理性思考(且不论其理性的合理程度)。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规划红线几乎就是规划局本身,同时也是城市的现在和未来。只要红线已定,就说明规划具有了法律意义,就不能更动。问题是,实际情形真的如此吗?二十多年来,大规模发展的中国城市真的是在指定的规划红线中矗立起来的吗?稍微有理性的人都知道,肯定不是的。红线的改动是经常发生的,而且是以合法的方式。当然,有人会辩解说,因为发展速度超过了原来的设想,因为形势比人强,所以红线的更动完全是可以理解的。说得对,我也非常理解这一点。红线不动,那岂不等于让城市的规划师或者规划局成为城市发展的先知先觉者吗?那是苛求。而且,全世界的规划红线也都不会绝对不动的。但是,我说的还不完全指那些具体的红线,具体红线的更动需要具体的分析才行。我说的是红线更动背后所代表的土地利益的分配。突然之间的开发和规模吓人的拆毁究竟发生在红线划定之前还是之后,这红线划定究竟依据什么原则,通过一种什么样的程序而制订的,其实一直都语焉不详,我又怎能保证这红线真是符合全部的合法性呢?符合城市理性的未来呢?

关键还不在具体的规划红线的更动,那里头很多时候可能真的仅仅代表了一种专业要求而已。只有红线指向的大规模拆迁才更加使问题变得严重。红线只不过是一条线而已,这样规划和那样规划,至多代表了不同的规划流派的意见。但拆迁的本意是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是名符其实的“圈地”运动,是创造飞速发展的国民经济发展数字的根本保证。二十年来,尤其是近十五年来,中国人全都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拆迁运动,旧城在短短的时间内灰飞烟灭,旧有的建筑和街区变成了残砖烂瓦被塞到了地底下。代之而起的是“罗马家园”,是“加利福利亚的阳光小区”,是“巴黎近郊”,是福斯特的高技派的商业大厦,是安德鲁的“蛋”,是扎哈·哈迪得的前卫歌剧院,是十所大学塞于一岛的气派得不行的“大学城”。而且,随着土地交易的进行,随着土地性质的改变,一代富豪也迅速成长起来,气宇轩昂地面向西方世界。当然,沿海大城市的居民也由此享受到了现代化的好处,他们住在点缀着“贝尔高林”式的园林的豪华小区,让“每天都生活在意大利”成为眼前不争的事实,闲暇时去逛一逛干净豪华的城市现代化的商业区。他们是拆迁利益分配当中的小得益者(大得益者平日里是看不见的),他们构成了城市日益上升的所谓“中产阶级”的一员(可惜,这是要打问号的城市“中产阶级”)。

拆迁的代价还有一个,那就是让城市贫困化日见明显。城市贫困者们是中国城市现代化的边缘人群,他们有原本的居民,本来就从事底层的工作,或者突然之间成了下岗工人,待业群体,失业人群。还有很多的外来移民,他们从贫穷的乡村涌向城市,寻找着比乡村略微好一点的生活方式。他们只能填补城市已经无人想干的低端职业,从事清扫城市垃圾之类的工作。他们是外来的,但他们实际上无法回流。一旦他们在城市中找到一个狭小的空间,他们就坚决地呆在那里了。时间一长,他们就不能算是乡村人了。可他们是城市人吗?不是,他们仍然是移民,受到了城市的强烈排斥。他们是城乡二元化的牺牲者,只能参与到旁观者的行列,与全体城市人一样,目睹现代化的剃刀是如何把一座丰富多样的、充满着传统意味的、有着漫长历史的城市修剪成了“青春小白脸”。只是他们和标准的城市人不一样。他们不可能生活在“小白脸”的区域,只能生活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低廉的老城区。而老城区的老居民们呢?在迅速的拆迁面前,一晚之间就变成了城市现代化的遗留物。如果拆迁的命运还没有降临,那他们也只能呆在破旧的城区里,呆在注定要、或迟早要被拆迁掉的旧式楼房里,等着下一场的拆迁运动。他们的日子就是这样,生活成本不高,生活区域熟悉,对城市的记忆和对生活的体验溶为一体。然后,突然有一天,通知下来了,拆迁于是就变成不争的事实,而且没有商量的余地。我知道一直有人去记录因拆迁而留下来的绝大部分不幸的画面和故事。我也相信终有一天这些画面和故事会成为公开传播的产品,从而勾起人们对消失的城市的美好记忆,同时述说着拆迁背后的历史真相。但那也只是一种记忆,丝毫也不能造就什么,尤其对构成一座城市的现代化外观没有作用。况且,中国人忘事的传统,远远比记事的传统还要漫长,更有力量。

这就构成了另一层面的违章。这一类违章公开透明,货真价实,无法辩驳,当场可证。在许多旧城区里,特别在缺乏管理的城中村,便充满了这一类的违章。大规模拆迁和小区建设无疑会迅速去除这些随处可见的、像疮疤一样影响城市风貌的违章现象。事实上,也正是它们,才成为现代化的城市所深恶痛绝的对象。

我作为中国沿海城市的一个普通居住者,亲身见证了各种小规模的违章建设的历史过程,随后又见证了它们是如何被铲除掉的。问题是,只要一座城市仍然存在着旧的城区,只要城中村还“活”着,还在呼吸,只要城市还存在着边缘群体,谁又能彻底铲掉那些碍眼的城市生长的“产品”呢?

如果说,红线和拆迁是构成城市违章的两种隐秘形式,那么,由许许多多的城市普通居民所创建的一系列依赖于原有建筑而又为这些建筑所排斥的附加物,就成了城市违章的公开形式,显示着城市自我生长的生命特征。

不过,仍然要明确的是,构成这个自我生长的“生命特征”的内核还是利益。只是,这一回的利益是小民的利益,是每一个具体而微的城市生存者在他们所拥有的可能空间中偷偷摸摸地建立起来的附加物体,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可能扩大生存与活动的空间。

这是一个从内向外的渐进过程,并依赖于个人对空间的认识,以及对空间的索求程度。在一个普通缺乏基本居住空间、住房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定条件下,几乎所有生活在这些狭小空间中的人们,都曾加入过创建空间附加物的过程。

我估计最早出现的空间扩张是在室内。相当一段时间里,当住房还是城市大部分人的稀罕占有物时,家庭人口的拥挤便只能靠在室内搭建阁楼来解决。那阵子,只要楼高允许,室内阁楼就几乎一定会出现。要知道,室内阁楼意味着原有空间马上可以增加近三分之一,至少可以像香港至今仍存的棚屋一样,解决一个人睡觉的空间,或者作为储物的小仓库。当然,如果需要考证,我觉得阁楼的前身是二十年仍然流行的木架床,我们今天在家具店里仍然可以看到它的改进版。

在广州,最为奇特的空间扩张出现在窗户上。因为安全的理由,广州曾经盛行防盗网,几乎家家户户的阳台都装上了这玩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安装防盗网和扩张空间居然联系在一起。开始时,防盗网可以飘出去60公分,很快就成了80公分,接着就是1米,1米2。我家住八楼,阳台飘出去的防盗网居然达到1米半,简直可以做一个“空中花园”。阳台的防盗网飘出去,只意味着一件事,住户们取消了阳台,把阳台变成了室内空间的一部分,然后权且把“阳台”变成了飘出去悬在空中由防盗网所框出来的部分。这种违章曾经成为广州市的奇观,十多年后才逐渐被政府所严禁而日渐稀少。

为什么阳台会被取消掉?原因当然是空间过于狭小。一旦个人空间足够大时,谁也不会用这种奇特的方式来扩张私人的空间,因为没有必要。

我所目睹的空间扩张的方式还有一种,平常人大概难以目睹,更谈不上知晓了,那就是把两层砖块所彻成的墙挖去一层,这样就可让房间凭空宽了20公分。当然,这种方式实在过分,但也是算是空间扩张的奇特方式之一。这种违章,谁人能知?它藏在住房的内部,却像从生命体中突然冒出来的息肉,二话不说就长出来了。我这所以知道这种方式,因为它就发生在我的邻居屋内。因为邻居装修时凑巧给我看到了,结果让我记住了这种不可理理喻的违章扩张。

显然,一旦生命受到了过分的限制,它就会顽强地生长出不可思议的形式,让那些空间工程师望洋兴叹,摇头不止。

违章式的空间扩张出现在所有个人空间不足的地方。当楼房设计不为每户预留厨房时,厨房就出现在门外走廊上。当住在屋顶的住房希望扩张时,办法非常简单,那就是加盖一层。结果在原有楼房之上,“长”出了千奇百怪的空间,同时,为了能够让这空间和外界沟通,专门的走道也给“设计”出来了。导引楼梯是新加上去的,但它却全然不顾建筑外观的限制,七拐八弯地延伸出来。这样的楼房在旧城区可谓数不胜数。

这是一个让人感到无奈又惊叹的违章景观,它说明城市发展的非理性方式。这个非理性方式和个体的理性扩张密切相关,反倒和城市的整体发展相悖。

最后,我想可以概括说明违章与合法双重变奏的性质。在我看来,城市像一个生命体一样,只要产生了,它就无法完全依照管理者和建设者的意愿来生长。既然如此,我们就只能认定,城市有属于它的无意识。违章与否其实就是这无意识的表面形态,并呈现出上述所说的种种现象。关键是,城市的无意识是永远存在的,因为对空间的争夺和限制永远存在。从这个意义来说,一座城市的违章现象,可能正是它的生命的体现,尽管体现得不尽人意。问题,世界上又有那一座城市是真的尽如人意的?我们生活在一个街区时间长了,我们在一座城市中玩耍大了,我们自然就会获得这座城市所赋予的特性,包括它的无意识方式。只是,有一天我们突然醒悟到,城市的发展并非完全遵循着理性的方向,才触摸到了无意识的核心。也就是说,我们通过对违章的反思,居然深入到了城市生长的某个原点上。我们越是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就越是会说:这就是城市,我们所熟悉的和生活着的城市。

原文刊载于《城市中国》2005年第4期